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新北市第10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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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政有準備
我認為委員表現好的地方是能夠禮貌性向部長提出感謝,而比較希望委員能夠提出一些更具體更現實面的問題,針對我們民眾想知道的問題而提出
委員的問政非常的流暢快速.可以說是拳拳到肉,看得出來是做得相當充足的準備,在舉例上相當的清晰易懂,在讓官員答詢時也不會搶話讓整個答詢有良好的節奏,此外,也提出了希望改進的地方和建議,也發表了自己的看法,如果要評分的話我想我會給95分,硬要說缺點的話大概就是沒有要求權責機關給出後續改善的保證有點可惜。但還是希望委員能繼續保持!!
該委員說話有點反覆,重複的問題問了兩三次,對於官員回復也沒有深刻去提問或反思,感覺只是把自己想問的問題問完就結束了。
有說到應該要把肇事逃逸的整個規範寫清楚,讓民眾知道什麼是事故發生該做的,也才不會因此被判重刑,有提出實質意見,希望可以改進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