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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會很明確的提出問題並用良好的態度質詢
表現好的地方是其為東部交通長期的不便與安全問題發聲並提出問題;差的是比起針對現行清明連佳輸運的問題與解決辦法,更多著重在遠期的公路規劃改善,另外對於運輸及景點的防疫工作則未談論。
態度誠懇,無咄咄逼人
最好:有調查資料,並將調查的問題來盤問部長,例如:意外事故之後,當天其實臺鐵局、鐵道局及運安會的同仁都有到現場瞭解狀況,在 2 月 23 日發
生,到 3 月 2 日才確定由鐵道局負責調查,在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事?
最差:語速可以加快一點點
沈委員表現最好的是他能提出自己的建議以及需要改正的方向,也有讓官員有適當的答詢空間,最差的是他未能好好控管諮詢時間以致草草收場。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