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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的內容都是亟需關懷的族群,可以將質詢簡報做宣傳讓更多人民檢視行政部門後續的進度。
內容切入重點並且為弱勢族群發聲讓我感受到他有在為台灣社會努力這些是好的地方,簡潔有力也給了很多意見,講話的感覺讓人覺得有準備
準備的非常充分,雖然最大的討論議題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但看得出來他在做對人民利益有幫助的質詢
明顯可以看出這位委員充分準備此次質詢,就蘇花改重大遊覽車事故分成五個面向來檢討、質詢,並要求、監督行政機關做出改善及已推動改善計畫之進度。從頭到尾論述清晰,且言之有物,資料準備齊全,簡報重點也十分清楚。
蘇震清委員中氣很足,質詢時鏗鏘有力,議題也是與當時的時事(諾富特事件)相繫,有明確指出政府部門的不當,例如:行政效率緩慢,2月分的問題竟然到4月多還未解決,這也是人民所詬病的,委員也是圍繞著這個議題去進行質詢;美中不足的是委員可以寫一個簡報,然後在舉多一點相關法律來進行質詢,這樣能讓旁觀者能更了解這個議題。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