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財政委員會
高雄市第8選舉區
民主進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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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出這位委員目標很明確,有時候委員長想要以籠統的語句帶過時,委員都會更深入去解說跟強調重點,將主題拉回來
都還行
主要針對「海軍人員安全」、「海警法」做質詢。立委首先肯定海巡署近期表現、反映軍人家屬意見,再針對東沙島情勢、實彈演習來詢問國軍的安全性,非常關心特定族群的安全及利益。除了有提出個人看法,也有請該機關持續執行教育訓練、針對海警法的頒布來實施對應的模擬推演,整體而言我覺得滿意。
準備的非常充分,雖然最大的討論議題沒有得到真正的解決,但看得出來他在做對人民利益有幫助的質詢
可以針對此議題提出自己的想法,能夠去聆聽平民的聲音,並不會有官官相護的問題,他算是平民跟政府的中間人,問的問題也可以直接深入主題,不會浪費多餘的時間在問沒有任何作用的問題,我個人認為非常好!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