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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在本次質詢中,主要提及兩點,一是關於馬祖大橋,二是關於兩岸旅遊的部分。委員提出的主題明確,關於馬祖大橋,我認為是為當地人民出聲。在銜接到兩岸旅遊的部分,我認為舉例較無說服力,委員主要是希望在疫情可控制的範圍內,可以適度開放兩岸交流,但中國大陸疫情仍然危險,不可與帛琉旅遊泡泡的事相提並論。而對於整體質詢來說,我認為委員可以加強論述上的表現,可以列點說明,直指重點。
一針見血,直擊核心
質詢過程可以多留點時間給對方說話
提出漁民可能面對的權益問題很好,但似乎只有談到這一層的問題而已。
有針對議題舉出相關的問題,但有些問題有重複,跳針有點浪費時間
表現最好的事我覺得他提出了一個當前地方政府財政不自主的問題,必須仰賴中央補助,我覺得未來如何提升地方財政自主亦是一大議題
他表現最差的就是會一直打斷答詢方,不給答詢時間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