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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說到應該要把肇事逃逸的整個規範寫清楚,讓民眾知道什麼是事故發生該做的,也才不會因此被判重刑,有提出實質意見,希望可以改進
一開始立委有先向主計長及審計長確認主計處和審計部的作用,讓我們這些民眾也能快速進入狀況,不會聽得一頭霧水。
本次是針對國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海巡分屬編列定翼機的預算遭反對這件事加以質詢,立委先舉國外的例子和台灣比較,再列舉台灣空軍與海巡航空分署的比較,來支持自己的立場,我覺得這個方法很聰明,他也有提出若審核不通過對未來有什麼不好的影響,質詢過程中都有給充分的時間讓主計長和審計長回答問題並提出他們的想法,並要求行政機關後續的改善保證。雖然後面可能質詢時間到了,立委有點急,步調變得很快,也沒有拍攝到投影片的部分,所以我重看了好幾次才了解他在講什麼,但整體來說我覺得表現良好,他的資料準備充分,熟悉質詢對象業務與權責,質詢內容也不偏題
提出的問題不夠深入,每個問題皆是輕輕帶過,一直針對「超前部署」質詢,並未指出問題癥結點。
陳超明立委後面幾乎都在搶話,都不給官員答覆的機會
最好表現:與文化部長諮詢非常和平,且雙方對答如流,整場議事非常流暢。
較差表現:主要都是范雲委員在發言,文化部都屬被動回答,文化部應該要積極一點。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