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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給部長一個明確的時間希望他時間內能給委員答案,所有問題也有一個具體的回應
委員提出的問題涉略很多,沒辦法真的針對一個問題作解決,都需要幾個月後再做商討
有關心民眾的利益,像是如果疫情第三級公車、捷運會有什麼措施,也確認了疫苗有誰可以買,希望政府可以一次說清楚。
但是沒有提到離島部分醫療落後部分的問題,有點沒緊扣主題。
他有環環相扣音樂這個主題,但是可能提出的資料沒有很充足,只有侷限在一小範圍內
立法委員不斷抨擊被質詢者的一句話,認為他斷言施工對海洋生物並不會早成破壞,但被質詢者從一開始就說,截至目前為止海洋生物並無被破壞,我個人認為作秀層面居多,立委也並沒有保留適當的發言權給被質詢者,我彷彿看到了一齣林為洲立委的個人發表會,而非質詢會議,立委並沒有站在互相尊重的立場,而是不斷抨擊,我認為立委的質詢過程有待加強。
真的可以多點候答時間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