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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詢立場清楚且問題簡明扼要(有無對在野黨進行監控)。
缺:準備資料不夠完善,缺乏具公信力之數據資料或調查報告。
該委員陳述答詢問題時略顯生疏,且表達多有冗字冗言,問詢主題不淺顯明瞭,且可以感覺的出來該名委員的準備不夠充分,議題多半圍繞既有之法規或既定之職責程序,和政府官員一來一往節奏緩慢導致後面答詢時間不足。且該名委員在質詢開始邀請官員時,說了一句『副主委好像坐太久了喔』,我覺得這句話沒有其必要性,在沒有其他委員要求官員答詢的情況下,官員等待備詢是合理的。此位委員理性問答且過程尊重彼此,給予政府官員舒適的答詢環境,此為其他較激進之委員所該效法的。
好的地方事都有給足時間給官員答詢,也有質詢到重點 ,並給出自己的意見,缺點的部分就是資料的收集要更嚴謹
積極的針對性侵法案提出解釋議案,能為弱勢族群發聲,匡正社會不公義之事,十分欣賞
立法委員不斷抨擊被質詢者的一句話,認為他斷言施工對海洋生物並不會早成破壞,但被質詢者從一開始就說,截至目前為止海洋生物並無被破壞,我個人認為作秀層面居多,立委也並沒有保留適當的發言權給被質詢者,我彷彿看到了一齣林為洲立委的個人發表會,而非質詢會議,立委並沒有站在互相尊重的立場,而是不斷抨擊,我認為立委的質詢過程有待加強。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