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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吳斯懷立委在質詢前並沒有了解司法院大法官釋憲的意義和程序,對於需要改善的部分也是以"人民想要了解"、"人民需要的是"、"人民不懂"等等模糊的詞彙帶過,我認為立委就是要在民眾有問題時,比人民更加了解政府與法律運作、了解問題形成的脈絡,向行政機關提出疑問,並提出具體可行的建議。
我覺得劉世芳委員的這場質詢會議還好的,因為她從頭到尾有緊扣主題,然後對於此議題有很廣泛的探討,也在詢問了好幾個官員各種面向的問題,所以就讓這個議題被討論的更完整了。
我非常欣賞這位立委,言語流暢表達清晰,質詢的內容準備完整且緊扣主題,資料搜尋都有實際數據而不是無中生有,並且用圖片表現出來讓被質詢者容易理解問題,理性進行分析且條列式列出重點,提出自己的見解並給官員具體建議,為了勞工的權益發聲,嚴厲進行質詢且給予尊重及回答的空間,並且會追蹤議題的後續發展,而不是像某些委員為了政黨及自身利益,而執行剁剁逼人且行為不禮貌(歧視、人生攻擊、不給官員回答的時間、插嘴)的質詢
委員詳讀資料並且有做比較
不好的是沒有讓部長有足夠的時間說話
問問題的節奏有點過快,官員還未回答完畢就接著問。
質詢的問題以及切入點都很好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