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翁重鈞立委在質詢的過程中並沒有提出具體的建議,甚至沒有提出具體的問題,如果對於法務部以及衛服部的處理有疑問的話,應提出具體是哪裡有疑慮,甚麼環節需要改善,而不是打高空,認為說出"要讓社會大眾沒有疑慮,免於恐懼"這樣就算是有質詢到。
我覺得吳思瑤議員,在質詢時有非常清晰的頭腦,對文化發展列出了四大重點,而且議員都有依這些重點下去做論述,也給了文化部長足夠的時間回應,並且看得出來議員不只做了許多功課,而且也非常在意未來的規劃及走向,彙整了許多資料,做了評估,才跟部長做時間上的商討,希望他能在期限內作出改善,給議員及人民一個回應。
委員在本次質詢中,主要提及兩點,一是關於馬祖大橋,二是關於兩岸旅遊的部分。委員提出的主題明確,關於馬祖大橋,我認為是為當地人民出聲。在銜接到兩岸旅遊的部分,我認為舉例較無說服力,委員主要是希望在疫情可控制的範圍內,可以適度開放兩岸交流,但中國大陸疫情仍然危險,不可與帛琉旅遊泡泡的事相提並論。而對於整體質詢來說,我認為委員可以加強論述上的表現,可以列點說明,直指重點。
資料及其充足,但眼光太遠,對台灣來說並沒有太多實質用意。
我覺得委員提出了很多問題,但都一直舉例不同的東西,感覺沒有真正質詢到重點,而且講話一直咄咄逼人,不給部長回應的空間。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