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最好:有調查資料,並將調查的問題來盤問部長,例如:意外事故之後,當天其實臺鐵局、鐵道局及運安會的同仁都有到現場瞭解狀況,在 2 月 23 日發
生,到 3 月 2 日才確定由鐵道局負責調查,在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事?
最差:語速可以加快一點點
能看出雖然工人有疏失,但防護措施的部分,台鐵並未改善,台鐵絕對避不了責任,從該論點進而要求政府改善其作為使其進步,我認為有達到監督政府的效果,並且點出該事件的重點,非常漂亮的質詢。而在影片6:30~6:45的時候我認為部長並沒有詳細的說明要如何撫卹災民,太輕易放部長跑了,應該要確認一下部長的理解程度,這邊我覺得有待加強,議員知道並不代表部長真的有做功課,當然純粹是我個人意見。
最好的地方
在開場透過對計畫的熟悉,質詢直指細部設計這一塊,並步步緊逼要求給個此部分完成時間的口信,最後再透過強逼不給機會反駁的方式,成功要到完成時間。
最差的地方
講到文化觀光部分,打斷對方次數太多且沒給對方機會說明,無法讓第三者明白對方交通部的負責部分,這樣就變成單方面的意見輸出。
立委提出了各方面有關勞工權益的質詢,或許在議題的討論上可以再深入的講解,或是能有更實質上對於政策建議的提出,也比較能夠讓勞動部方面有更直接的了解,而非提出質詢卻對質詢項目不夠深入了解。
資料準備齊全。態度太過激動。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