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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未提出專業見解或實質建議。雖有提出應從需求層面加強緝毒,但並無更深入地提出具體方法。
有仔細讀過業務報告,能對報告中提出問題。能對問題提出專業見解,已提出建議的方式代替質詢。
我非常欣賞這位立委,言語流暢表達清晰,質詢的內容準備完整且緊扣主題,資料搜尋都有實際數據而不是無中生有,並且用圖片表現出來讓被質詢者容易理解問題,理性進行分析且條列式列出重點,提出自己的見解並給官員具體建議,為了勞工的權益發聲,嚴厲進行質詢且給予尊重及回答的空間,並且會追蹤議題的後續發展,而不是像某些委員為了政黨及自身利益,而執行剁剁逼人且行為不禮貌(歧視、人生攻擊、不給官員回答的時間、插嘴)的質詢
最好: 針對問題不隨便糊弄帶過 確實得到答案才進下一題材
最差: 表達較不流暢
此位委員質詢清晰明瞭,且質詢節奏快速,過程理性且議題多有數據或事例佐證,可以看出委員對質詢的用心準備。唯委員所答詢議題面向較廣,其與主題之切合有些微差異,似乎有待更清楚熟悉各部會運作流程或各政府單位對應的權力職責,以避免質詢過程之矛盾偏離。委員於質詢結束時有要求部會提供後續資料以利追蹤,且有適當提出議題解決的辦法,為該委員可取之處。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