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這位立委的表現沒有甚麼地方特別突出,表現一般般
浪費了相當多的時間幫官員上台灣漫畫發展的歷史課,坦白講非常沒有必要,甚至給人帶來一種是來表現自己充分準備的模樣。此外,質詢時間相較於同委員會,甚至是針對相同議題的質詢,時間都來的短很多,也未顯現出濃縮時間的價值所在。此外,語速有過快的情況發生。不過整體來說,邏輯還算清晰,主題非常明確但同時也只有單一一個,整體而言只能稱上中等。
最好:有調查資料,並將調查的問題來盤問部長,例如:意外事故之後,當天其實臺鐵局、鐵道局及運安會的同仁都有到現場瞭解狀況,在 2 月 23 日發
生,到 3 月 2 日才確定由鐵道局負責調查,在這幾天發生了什麼事?
最差:語速可以加快一點點
委員質詢的目的明確,讓官員說出清楚的答案,但有些提問有點浮誇,例如旅遊泡泡的問題,應該不是部長是否願意當首發團,而是開放後的商機以及台灣的觀光產值問題。
我認為此委員非常關注基層員工的權利以及權益,努力為他們發生這是好事。還有一點不錯的是此委員有專業的知識去切入問題。
成案,提醒改進。基於民代職責,接受各方陳情屬為正常。然本案攸關全國產婦相關權益,理應為全國產婦爭取權益,而非為某特定醫療診所說項。提醒立法委員善用職權在滿足「符合中央民代職權」、「具多數公眾重大利益」之標準。
成案,譴責未戴口罩參與會議之委員。羅明才、高金素梅、
張其祿、鄭天財、江永昌、許智傑、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林岱樺、葉毓蘭、賴惠員、陳椒華、洪孟楷、陳玉珍、賴士葆。依照立法院在5/11的新聞稿,各委員會召開會議時須全程配戴口罩。 然執行初期,尚有委員未遵守,罔顧國會防疫安全,公督盟予以譴責。
成案,不扣分。提醒委員在問政過程中不應因他人外貌及型體做為發言。
言行官司小組認為民眾黨濫用職權、國家資源,提請黨團幹部小組建議扣至3分,以示警戒。
黨團幹部評薦小組經查《立法院政黨黨團辦公室設置辦法》第3條,『政黨黨團辦公室供該黨協調聯繫之用,不得轉借或移作其他用途。』黨務工作是否能於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內使用,協調聯繫所指範圍未有更細的說明。然民眾黨已經獲得政黨補助經費,卻又使用立法院黨團辦公室充作黨中央人員的常駐辦公室,實不可取。
黨團幹部評鑑小組經會議討論均同意將民眾黨團幹部予以扣分,以示提醒。扣分幅度經投票表決,決議扣民眾黨黨團幹部各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