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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發問,多元角度監督行政機關,讓行政機關避免集權在身而有錯誤的政策,並確保行政任務的可運作性。
有提出退票機制,如果真的有人因為溫度過高而不能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其實是蠻需要立即思考的問題,若等到發生時才想解決方案,想必是來不及的。還有現在蠻大的一個問題其實就是經濟問題,雖然健康重要,但經濟層面卻影響了很多人,立委有提出這方面的問題,也很耐心的聽官員回答,我還有聽到減少行政程序,雖然不太懂,但問題發生時,能夠更快解決當然是最好的。
節奏緩和,條理分明,關心時事,關心國民的權益。
發言帶情緒,立場不夠中立
講話邏輯前後不通,質詢過程有偏離主題,經常打斷行政官員說話,質詢過程並不流暢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為了不讓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通過,藍綠進入攻防戰,只不過日前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引發極大爭議,原定國民黨團打算跟陳雪生,在今天(16日)上午出面開記者會道歉,卻因議事攻防喊卡,陳雪生再度面對鏡頭,依舊不認為自己有錯。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不予成案。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邱泰源卻刻意安排在明(16日)星期一考察台北地區醫院防疫整備情況。此舉立即遭外界質疑邱泰源在「防疫期間還要到醫院添亂。」邱泰源今(15日)上午偕同「北區醫師公會」幹部舉行記者會對外澄清,表示考察目的為鼓勵各級抗疫醫療院所,及了解需求協助解決困難。他強調前往醫院院所考察時,不會影響第一線醫療同仁。
不予成案。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時,提出社區發展協會做口罩,解決口罩之亂「救陳時中」,卻引發網友批評,陳超明也不甘示弱回嗆「腦殘」。對此,陳超明昨(24日)在立院質詢時再嗆網友,「獅子永遠不會回頭聽狗吠」,還說「那個什麼館長幹來幹去,我比他會幹」,強調自己是提出緊急應變措施、做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