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表現最好的地方:資料很足
表現不好的地方:時間掌握
有要求績效我認為是很好的一件事,在台灣通常要伸出一項規定或是補助案都要很久,所以有人監督下通常會快一些,但是在問政過程插嘴不太好
我覺得立委對於資料準備上是足夠充分的,並且能針對問題點作出提問。
而差的部分是法務部其實在講的時候立委聽得沒有很專心,就是篩檢為陰性時會送回隔離14天而立委卻是聽到陽性
人很和善,更多是在提醒的部分。在緊急情況下很不錯,因為行政部門確實有在落實,也協助民眾了解狀況。
緊扣問題,有指出被質詢組織內部資訊不對稱的問題,以及讓被質詢的官員知道自己應該做好萬全準備再來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去年代表國民黨角逐金門縣立委期間,被網友質疑學歷造假,陳玉珍一度向媒體公開中國北京大學的畢業證書,但金門高粱黨主席洪志恒質疑,陳5次參選登載於選舉公報的畢業證書,每份字數都不同,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玉珍涉偽造文書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明訂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故此行為有達到監票、亮票之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予以扣3分。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投票時,圈票處已經被國民黨們破壞,所以民進黨委員紛紛改進到小房間裡投票,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守在門口在眾多記者面前公然驗票,檢查黨籍立委的投票有無跑票。
成案,鍾佳濱、鄭運鵬代按表決器扣0.5分。
立法院臨時會昨(2)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事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臉書質疑,正當《農田水利法》逐條表決時,有民進黨立委代按表決。對此,身為事主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回應,當時幾位黨團幹部仍在議場內,且分別有各自的工作,他和鄭運鵬交互幫其他幹部按下表決器,只是順手代勞。
鄭天財、魯明哲破壞圈票處扣2分。魯明哲、吳秉叡作勢揮拳打人各扣1分。呂玉玲扯髮扣1分、咬人扣2分。葉毓蘭扯髮扣1分。賴士葆、葉毓蘭、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呂玉玲、李德維、楊瓊瓔、孔文吉、陳雪生、翁重鈞、何志偉、邱議瑩、吳怡玎、許淑華、莊競程砸水球扣1.5分。
宣布開會後議事人員便開始布置圈票處與票匭,但國民黨突襲推倒圈票處。為確保防守滴水不漏,民進黨團派出多位女立委圍住票匭。但在投票截止前約15分鐘,國民黨立委紛紛開始領票,並表示要進入民進黨團分配到的圈票處,遭民進黨立委阻擋,國民黨立委高喊「院長不公,妨礙投票」。游錫堃在投票截止後旋即宣布開票。國民黨立委拿出預藏的水球,往台上猛丟,阻撓開票;不少民進黨立委穿起雨衣,並手持珍珠板阻擋水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