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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此次的質詢影片,首先我認為何志偉立委在質詢一開始就有在做時間掌握,向主管機關提出問題後會根據回答內容是否切合問題主題適時打斷,但也會予以尊重並提供答詢空間。在質詢內容的掌握上可以看出立委有經過一定的現況瞭解才提出質詢問題,並且從答詢的內容中進行更進一步的討論;例如在榮民之家防疫的答辯上,不只是同意主管機關現有的防疫措施,並且會進一步詢問是否有再進行高風險分割以及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除此之外,在最後一分鐘延伸到相關的其他社會議題,望主管機關除了把持好現有的防疫機制,同時要注意第一線的地方醫療機構醫護人員的相對應需求,不只對於當天討論的主題予以建議,也對主管機關做出適當的提醒。
這是我第一次觀看陳柏惟委員的質詢影片,感覺與行政部門答詢首長「行禮如儀」,我不是說立委質詢非得要咄咄逼人,而是說對於行政部門的答覆沒有進一步追問,對行政部門的答覆全盤接受。這有兩種可能:1、「國防自主資源釋商成效報告」內容完善詳盡,找不出任何缺點。2、陳委員及其幕僚不夠用功。
問題發散,問哩三個主題,但沒一個有深度,僅做一些法律條文早已明列之事務,事前準備不全面,僅針對自己的意見做出相關的準備,與官員問答之間的問題淺顯,問不到核心
在諮詢的資料上準備充分,並標注重點及尊重官員的專業,讓官員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去解釋,並針對部分法條疑似有缺陷衝突的部分提出討論,就這次質詢來看,我覺得還是很好的
我覺得不錯的地方是,有針對題目去做適切的質詢,不會東邊問西邊也問,但我覺得有點不好的地方是,在委員問了第一線執勤的有沒有口罩,部長回應了至少一個時,委員一直重複:只有一個?我覺得這樣有點不好,他應該知道全台灣那時候的口罩是一個禮拜三個而已,值勤人員在當時能一天至少一個已經是不錯的了,委員應該多點同理心。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去年代表國民黨角逐金門縣立委期間,被網友質疑學歷造假,陳玉珍一度向媒體公開中國北京大學的畢業證書,但金門高粱黨主席洪志恒質疑,陳5次參選登載於選舉公報的畢業證書,每份字數都不同,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玉珍涉偽造文書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不予成案。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邱泰源卻刻意安排在明(16日)星期一考察台北地區醫院防疫整備情況。此舉立即遭外界質疑邱泰源在「防疫期間還要到醫院添亂。」邱泰源今(15日)上午偕同「北區醫師公會」幹部舉行記者會對外澄清,表示考察目的為鼓勵各級抗疫醫療院所,及了解需求協助解決困難。他強調前往醫院院所考察時,不會影響第一線醫療同仁。
不予成案。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時,提出社區發展協會做口罩,解決口罩之亂「救陳時中」,卻引發網友批評,陳超明也不甘示弱回嗆「腦殘」。對此,陳超明昨(24日)在立院質詢時再嗆網友,「獅子永遠不會回頭聽狗吠」,還說「那個什麼館長幹來幹去,我比他會幹」,強調自己是提出緊急應變措施、做實事。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