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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直接破口大罵,讓受質詢官員有好好答辯的空間
我覺得聽起來帶有蠻多私人情感的,能感覺到他對於台獨的態度。從頭到尾他一直環繞著兩岸問題做質詢,到後來感覺很像是一直鑽牛角尖。
但是他到最後有舉他國為例子,提供給官員作參考,我覺得這一點是值得肯定的。
我覺得委員的問題都十分切入核心,準備十分充足。
能清楚陳述質詢問題,並給予官員足夠空間答覆。
陳椒華委員很關心公眾利益,但是對有些事實查證不實很嚴謹。
公督盟已行文國防委員會,有關機密之爭議,有無處理機制。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日前批評,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揭露中科院進行天弓三演習為洩漏軍事機密,引發兩人隔天交火後。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16日)也加入戰局,指控王定宇已不是第一次擅自公開國防機敏資料,呼籲立法院長游錫堃應對此表態,要求王定宇停止再洩漏任何來源取得的機敏資料。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參選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的草屯鎮代簡百聰到南投地檢署遞狀控告同為候選人的立委羅美玲涉嫌侵占、背信。簡表示,羅美玲擔任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台灣新住民權益關懷協會理事長,有7、8名會員向其陳情,指協會常假藉各種理由及手段扣錢,有人還出具資料,證明當月獲縣核撥長照2.0服務費6萬元,但實際領到的薪水少3成,僅領到4萬多元,因此羅美玲被叫「羅三成」。
不予成案。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時,提出社區發展協會做口罩,解決口罩之亂「救陳時中」,卻引發網友批評,陳超明也不甘示弱回嗆「腦殘」。對此,陳超明昨(24日)在立院質詢時再嗆網友,「獅子永遠不會回頭聽狗吠」,還說「那個什麼館長幹來幹去,我比他會幹」,強調自己是提出緊急應變措施、做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