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積極改善選民的生活空間,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
投影片做得很清楚完善,不過可能因為時間不夠,所以在16:40無訪讓部長講完,過程有店吵雜導致聽不太清楚,但整體是好的。
好:給部長適當的答覆空間,也督促環評加快,評論行政效率有依據
差:對於相關建議講得較籠統,像是只催促盡快改善,卻沒說如何改善
非常的理性諮尋
議題不錯 是大家都想關心的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公督盟已行文國防委員會,有關機密之爭議,有無處理機制。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日前批評,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揭露中科院進行天弓三演習為洩漏軍事機密,引發兩人隔天交火後。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16日)也加入戰局,指控王定宇已不是第一次擅自公開國防機敏資料,呼籲立法院長游錫堃應對此表態,要求王定宇停止再洩漏任何來源取得的機敏資料。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為了不讓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通過,藍綠進入攻防戰,只不過日前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引發極大爭議,原定國民黨團打算跟陳雪生,在今天(16日)上午出面開記者會道歉,卻因議事攻防喊卡,陳雪生再度面對鏡頭,依舊不認為自己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