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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立委都有質詢最大的通病,一直打岔,不讓人回答完,聽起來很不舒服
資料準備充分,說話清晰有說服力,質詢時會尊重官員很少打斷
非常認真也專業,釋出善意,願意與官員們溝通
我認為立委做的資料非常充分,都能詳細地提出建議與給予實體建議
為人親切,但評價不高 前7分鐘探討一個主題(預算問題)
引導/確認 被質詢方未來的方向
吳怡玎潑水扣0.3。葉毓蘭潑水扣0.3。賴惠員潑水扣0.3。陳雪生潑水扣0.3。吳秉叡架脖子扣1分。廖國棟蓄意破壞公物扣2分。釘鋼釘行為:針對釘鋼釘行為給予嚴厲的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扣國民黨黨團3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抗議總統蔡英文提名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突襲占據立法院議場,民進黨立委突圍進入議場,雙方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立委用潑水、潑麵粉企圖阻撓,民進黨立委以人數優勢強力排除。
成案,鍾佳濱、鄭運鵬代按表決器扣0.5分。
立法院臨時會昨(2)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事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臉書質疑,正當《農田水利法》逐條表決時,有民進黨立委代按表決。對此,身為事主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回應,當時幾位黨團幹部仍在議場內,且分別有各自的工作,他和鄭運鵬交互幫其他幹部按下表決器,只是順手代勞。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明訂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故此行為有達到監票、亮票之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予以扣3分。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投票時,圈票處已經被國民黨們破壞,所以民進黨委員紛紛改進到小房間裡投票,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守在門口在眾多記者面前公然驗票,檢查黨籍立委的投票有無跑票。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