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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洪立委的質詢很清晰,陳述也很有條理,能讓我清楚的知道他在詢問的點以及督促第二階段的進度目標。
我覺得立委對於資料準備上是足夠充分的,並且能針對問題點作出提問。
而差的部分是法務部其實在講的時候立委聽得沒有很專心,就是篩檢為陰性時會送回隔離14天而立委卻是聽到陽性
給官員很充足的時間回答 並沒有一直打斷對方的談話
我認為林委員的表現很好,條理清楚,也給質詢對象有充裕的時間可以回應,在對方回答時不會干擾對方!
會提供具體建議
不予成案。
立委陳柏惟在臉書上PO出自己住院的照片,表示自己是「打手槍打到住院」,沒想到引發網友砲轟,認為愚人節開這種玩笑不適當,該篇貼文也馬上刪除,不過事後陳柏惟還原真相,PO出自己戴口罩拿著手槍瞄準打靶的照片,指出自己打完靶突然沒呼吸、掛急診,強調「整篇文章都很正經,就跟我本人一樣,沒人開玩笑」!
不予成案。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時,提出社區發展協會做口罩,解決口罩之亂「救陳時中」,卻引發網友批評,陳超明也不甘示弱回嗆「腦殘」。對此,陳超明昨(24日)在立院質詢時再嗆網友,「獅子永遠不會回頭聽狗吠」,還說「那個什麼館長幹來幹去,我比他會幹」,強調自己是提出緊急應變措施、做實事。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成案,鍾佳濱、鄭運鵬代按表決器扣0.5分。
立法院臨時會昨(2)日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事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臉書質疑,正當《農田水利法》逐條表決時,有民進黨立委代按表決。對此,身為事主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回應,當時幾位黨團幹部仍在議場內,且分別有各自的工作,他和鄭運鵬交互幫其他幹部按下表決器,只是順手代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