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優點:有好好研究紓困與急難救助的不同,針對問題提出疑問
可以改善的:希望可以再給質詢對象多一些回答空間
我覺得這呂立委的問題很直接清楚,說話也不拖泥帶水,對方離題直接打斷。不好的地方感覺問答時有點咄咄逼人的感覺但也許是個人特色。
優點
1. 目的明確(少子化問題,並要求加快議案的同過)。
2. 提出問題的解決方案(委員可以向上層反映關於議案的問題)。
缺點
1. 有點偏題
現在已經越來越多人聽不懂台語了,儘管台上被質詢議員聽得懂,但是台下的其他職員很有可能是聽不懂的,甚至負責監督的民眾們可能也是聽不懂的,再加上陳委員本身的語速算偏快的,在沒有字幕的情況下,就算聽得懂台語也會很吃力。
但是陳委員也有做得好的地方,他對於數據很關心,準備的資料也算充分,田野調查也很徹底,可以知道他的事前準備很完整。
部長回答時議員會插嘴,主要探討財政與疫情的相關問題,例如國安基金的進場等等。部長有針對委員的問題回答。議員的問題比較沒有自主的想法及專業的見解,感覺比較像新聞記者的採訪,例如提出央行總裁的言論,並詢問部長的看法。並沒有說這樣的提問不適宜,但我覺得這是立委的質詢,並非財政新聞的採訪,感覺沒有充分發揮。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公督盟已行文國防委員會,有關機密之爭議,有無處理機制。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日前批評,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揭露中科院進行天弓三演習為洩漏軍事機密,引發兩人隔天交火後。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16日)也加入戰局,指控王定宇已不是第一次擅自公開國防機敏資料,呼籲立法院長游錫堃應對此表態,要求王定宇停止再洩漏任何來源取得的機敏資料。
鄭天財、魯明哲破壞圈票處扣2分。魯明哲、吳秉叡作勢揮拳打人各扣1分。呂玉玲扯髮扣1分、咬人扣2分。葉毓蘭扯髮扣1分。賴士葆、葉毓蘭、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呂玉玲、李德維、楊瓊瓔、孔文吉、陳雪生、翁重鈞、何志偉、邱議瑩、吳怡玎、許淑華、莊競程砸水球扣1.5分。
宣布開會後議事人員便開始布置圈票處與票匭,但國民黨突襲推倒圈票處。為確保防守滴水不漏,民進黨團派出多位女立委圍住票匭。但在投票截止前約15分鐘,國民黨立委紛紛開始領票,並表示要進入民進黨團分配到的圈票處,遭民進黨立委阻擋,國民黨立委高喊「院長不公,妨礙投票」。游錫堃在投票截止後旋即宣布開票。國民黨立委拿出預藏的水球,往台上猛丟,阻撓開票;不少民進黨立委穿起雨衣,並手持珍珠板阻擋水球。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明訂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故此行為有達到監票、亮票之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予以扣3分。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投票時,圈票處已經被國民黨們破壞,所以民進黨委員紛紛改進到小房間裡投票,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守在門口在眾多記者面前公然驗票,檢查黨籍立委的投票有無跑票。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