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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準備不夠充分
我覺得這個立委的質詢時間有抓好,並且該說的議題也有如時質詢完。
切中要點,但讓行政官員回答的時間可再精進,不然前面官員回答時間充足甚至太冗,而後面因為時間壓力而沒有太多時間可以回答。
我很欣賞委員有實地去考證,找到癥結點(橫向跟上下的溝通)、並就問題去提出具體建議。但希望能給行政部門回答的空間,且願意聽取行政部門的說明(像是新住民領取口罩是否為少數個案)。
委員在質詢的時候調理非常清晰,準確問出問題的癥結,並留有空間給對方應答。比較不好的部分是數據有誤,被對方提出來。
公督盟已行文國防委員會,有關機密之爭議,有無處理機制。
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日前批評,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揭露中科院進行天弓三演習為洩漏軍事機密,引發兩人隔天交火後。國民黨立委李德維今(16日)也加入戰局,指控王定宇已不是第一次擅自公開國防機敏資料,呼籲立法院長游錫堃應對此表態,要求王定宇停止再洩漏任何來源取得的機敏資料。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鄭天財、魯明哲破壞圈票處扣2分。魯明哲、吳秉叡作勢揮拳打人各扣1分。呂玉玲扯髮扣1分、咬人扣2分。葉毓蘭扯髮扣1分。賴士葆、葉毓蘭、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呂玉玲、李德維、楊瓊瓔、孔文吉、陳雪生、翁重鈞、何志偉、邱議瑩、吳怡玎、許淑華、莊競程砸水球扣1.5分。
宣布開會後議事人員便開始布置圈票處與票匭,但國民黨突襲推倒圈票處。為確保防守滴水不漏,民進黨團派出多位女立委圍住票匭。但在投票截止前約15分鐘,國民黨立委紛紛開始領票,並表示要進入民進黨團分配到的圈票處,遭民進黨立委阻擋,國民黨立委高喊「院長不公,妨礙投票」。游錫堃在投票截止後旋即宣布開票。國民黨立委拿出預藏的水球,往台上猛丟,阻撓開票;不少民進黨立委穿起雨衣,並手持珍珠板阻擋水球。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