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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錯的地方是,有針對題目去做適切的質詢,不會東邊問西邊也問,但我覺得有點不好的地方是,在委員問了第一線執勤的有沒有口罩,部長回應了至少一個時,委員一直重複:只有一個?我覺得這樣有點不好,他應該知道全台灣那時候的口罩是一個禮拜三個而已,值勤人員在當時能一天至少一個已經是不錯的了,委員應該多點同理心。
不喜歡賴委員的問政方式,質詢可以心平氣和地講,不用這麼大聲、激動的說。
而且許多前面的問題感覺是為了問而問,沒有認真的去做更深入的調查,像是國安基金的部分,問的問題像是不懂的民眾在問一樣。
不是只單一質詢一個部門!
整體來講比較兇,始終把說話時間把持在自己手中
要講好就是始終扣著一個問題去質詢,還有提出可能因素與整體改善方向
要講比較不好的部分就相對給對方的回答時間較少較不完整,雖然以當下要講上下文來說還在能理解範圍
有搶發言時間的感覺
我認為邱委員資料準備充分,態度佳,且有提出個人專業的意見。
不佳的地方是邱委員大多在說明及給出建議,卻沒有讓被質詢方有被質詢、壓迫的感覺,很可能後續被忽略。
不予成案。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全球蔓延,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召委邱泰源卻刻意安排在明(16日)星期一考察台北地區醫院防疫整備情況。此舉立即遭外界質疑邱泰源在「防疫期間還要到醫院添亂。」邱泰源今(15日)上午偕同「北區醫師公會」幹部舉行記者會對外澄清,表示考察目的為鼓勵各級抗疫醫療院所,及了解需求協助解決困難。他強調前往醫院院所考察時,不會影響第一線醫療同仁。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去年代表國民黨角逐金門縣立委期間,被網友質疑學歷造假,陳玉珍一度向媒體公開中國北京大學的畢業證書,但金門高粱黨主席洪志恒質疑,陳5次參選登載於選舉公報的畢業證書,每份字數都不同,今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陳玉珍涉偽造文書及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