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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邱議瑩立法委員質詢的非常好,質詢中明確指出受詢者公平會目前所處的情況,並指出在這當中不夠恰當的行為,或者行為並未符合當初公平會所該擔任的理想狀態,例如:積極去主動調查及聯繫遊走法律邊緣的公司,或是由國外進口的砂石是否影響到台灣內部砂石價格的上漲,再來則是疫情環境之下,口罩等醫療物資是否被不肖業者哄抬或是囤積等行為。
以上從建造業甚至到大眾生活所需都有十分大的牽連,而公平會為盡到該做的責任正式此質詢的重點,且非常的明確清晰、立場分明。
我覺得王婉諭立委提出的政策建議很充分,以及落實公平的服務方案,渴望重傷被害人能在需要的時候得到協助。但立委的語速過快,讓人聽得非常不舒服,有時甚至會快到結巴,希望語速能夠放慢。
前面就是在嘴砲政府政策,刻意導向,後面倒是比較有為原住民爭取,不過應該也是接了很多陳情所以才來質詢。
條理分明,但提第一個問題的時間太長,也問太多點,即使官員已經備好答案回應,質詢技巧上,實有精進的空間
對於質詢內容背後資料掌握得宜,雖達不到抓出行政漏洞問題,但至少達到為民發聲,態度可嘉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為了不讓監察院人事同意權通過,藍綠進入攻防戰,只不過日前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引發極大爭議,原定國民黨團打算跟陳雪生,在今天(16日)上午出面開記者會道歉,卻因議事攻防喊卡,陳雪生再度面對鏡頭,依舊不認為自己有錯。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不予成案。
立委陳柏惟在臉書上PO出自己住院的照片,表示自己是「打手槍打到住院」,沒想到引發網友砲轟,認為愚人節開這種玩笑不適當,該篇貼文也馬上刪除,不過事後陳柏惟還原真相,PO出自己戴口罩拿著手槍瞄準打靶的照片,指出自己打完靶突然沒呼吸、掛急診,強調「整篇文章都很正經,就跟我本人一樣,沒人開玩笑」!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明訂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故此行為有達到監票、亮票之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予以扣3分。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投票時,圈票處已經被國民黨們破壞,所以民進黨委員紛紛改進到小房間裡投票,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守在門口在眾多記者面前公然驗票,檢查黨籍立委的投票有無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