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質詢態度禮貌得宜,明確表達問題,資料準備充分。
林委員對於手機輸入個人資訊,造成個人資料漏洞方面的問題有極大的關心,希望教育部以後不要鬆懈,以及未來若有相關問題該如何處理,皆有明確的表態,非常棒。
我覺得這位委員好的地方是她資料準備充分、質詢時也不偏離主題,且她的語氣溫和中帶者堅決,給人有種禮貌卻專業的形象;
可以改進的地方在於她溝通上可以先組織自己要說的話,這樣才能在質詢時更流暢的傳遞自己想法。
我認為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時間掌握得宜,讓每一位發言人有充裕的時間發言。
我認為萬美玲立委這次的質詢內容包含了科技部防疫的進度以及對於年輕學子外流狀況的關心,相當貼合人民的需求,也是台灣的未來所需要重視的,尤其學子外流又可能延伸到就業人口外流,萬立委詳細的質詢內容也提出她所認為科技部需要修正的地方,並期許得到改善。
鄭天財、魯明哲破壞圈票處扣2分。魯明哲、吳秉叡作勢揮拳打人各扣1分。呂玉玲扯髮扣1分、咬人扣2分。葉毓蘭扯髮扣1分。賴士葆、葉毓蘭、吳斯懷、廖國棟、曾銘宗、呂玉玲、李德維、楊瓊瓔、孔文吉、陳雪生、翁重鈞、何志偉、邱議瑩、吳怡玎、許淑華、莊競程砸水球扣1.5分。
宣布開會後議事人員便開始布置圈票處與票匭,但國民黨突襲推倒圈票處。為確保防守滴水不漏,民進黨團派出多位女立委圍住票匭。但在投票截止前約15分鐘,國民黨立委紛紛開始領票,並表示要進入民進黨團分配到的圈票處,遭民進黨立委阻擋,國民黨立委高喊「院長不公,妨礙投票」。游錫堃在投票截止後旋即宣布開票。國民黨立委拿出預藏的水球,往台上猛丟,阻撓開票;不少民進黨立委穿起雨衣,並手持珍珠板阻擋水球。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明訂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故此行為有達到監票、亮票之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予以扣3分。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投票時,圈票處已經被國民黨們破壞,所以民進黨委員紛紛改進到小房間裡投票,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守在門口在眾多記者面前公然驗票,檢查黨籍立委的投票有無跑票。
不予成案。
立委陳柏惟在臉書上PO出自己住院的照片,表示自己是「打手槍打到住院」,沒想到引發網友砲轟,認為愚人節開這種玩笑不適當,該篇貼文也馬上刪除,不過事後陳柏惟還原真相,PO出自己戴口罩拿著手槍瞄準打靶的照片,指出自己打完靶突然沒呼吸、掛急診,強調「整篇文章都很正經,就跟我本人一樣,沒人開玩笑」!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