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4選舉區
台灣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口氣前面還不錯但到了後面是因為時間的關係嗎 有點不太好
優點想不到 缺點也想不到
我認為他太激動了,咄咄逼人且一開始問公平交易第一條以及問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是否有盡忠職守等我認為很多餘
且質問的問題讓人被質詢的人無法回答,且拿其他國家罰鍰比較。
且主委回答問題後也沒有傾聽。
表現好的地方當然就是質詢細心囉,竟然還可以看到他媽的第80頁中的某一行。比較差的地方大概就是不讓被質詢人講話吧,但這也是非戰之罪,畢竟部長也在講一堆沒營養的話,另一個點就是質詢的主題吧,其實這件事並不是那麼緊要,要放核一就放啊,反正裡面有更讀的東西。而且雖說3年評估,5年建設,但立委玫指出這是project的第幾年,是否真具有急迫性?
前面講了一些幹話,後面切入主題後有問出人民比較關心的東西
吳怡玎潑水扣0.3。葉毓蘭潑水扣0.3。賴惠員潑水扣0.3。陳雪生潑水扣0.3。吳秉叡架脖子扣1分。廖國棟蓄意破壞公物扣2分。釘鋼釘行為:針對釘鋼釘行為給予嚴厲的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扣國民黨黨團3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抗議總統蔡英文提名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突襲占據立法院議場,民進黨立委突圍進入議場,雙方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立委用潑水、潑麵粉企圖阻撓,民進黨立委以人數優勢強力排除。
林為洲、賴士葆破壞公物扣2分。吳怡玎破壞公物扣0.5分。陳玉珍潑水扣0.3分。
立法院臨時會原定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藍綠甲級動員爆發肢體衝突後,因國民黨立委占據主席台,並推倒發言台,陳菊無法在表定時間上台接受詢問;陳菊而後在民進黨立委及警方保護下,離開立法院。
1.以上涉案委員目前檢方皆以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中,雖公訴案件仍待司法最終判決,但上述委員已明顯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有關倫理規範的第四條、第五條條文。同時皆未遵守遊說法之規定,顯有規避之嫌。在貪污零容忍的原則下,建議將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趙正宇等現任立委不得列入本會期優秀立委名單,並列為本會期待觀察名單。2.上述立委於涉案會期獲頒優秀立委,公督盟將啟動取消優秀立委機制。
列入追蹤,待司法案件定讞後予以討論。
參選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的草屯鎮代簡百聰到南投地檢署遞狀控告同為候選人的立委羅美玲涉嫌侵占、背信。簡表示,羅美玲擔任南投縣新媳婦關懷協會、台灣新住民權益關懷協會理事長,有7、8名會員向其陳情,指協會常假藉各種理由及手段扣錢,有人還出具資料,證明當月獲縣核撥長照2.0服務費6萬元,但實際領到的薪水少3成,僅領到4萬多元,因此羅美玲被叫「羅三成」。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