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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地方:條理清楚,說話很明確,問題準備得很清楚。
壞的地方:好像每個問題都輕點一下沒有很深入。
我認為開頭時以公交法的立法目的作為開頭,延伸至高通案的處分急轉彎是種不錯的質詢方式!但楊委員的質詢方式讓我覺得有些許的不舒服,有些地方像是公平會的主委在換算韓國罰金時,楊主委卻說連鄰近國家的罰鍰是多少都不知道,然後我覺得在整個質詢過程中,不像是質詢更像是批判和審判。
講話清楚有條理,有切合主題,也有著實為民眾著想發聲,只是有點急著講,搶著回答。
蘇震清立法委員說話十分接地氣,但在質詢中多次提及邱志偉立委還在當中開一些玩笑,這讓我覺得十分不恰當,畢竟質詢是十分嚴肅的場合,我認為不應該向被質詢的對象開這種玩笑,讓整個氣氛變得很像綜藝節目整個場景有說有笑,這並不能使得公平會的官員在責任方面有更應該認真的這種氣氛助長,反而有可能更加隨便的看待。在當中也曾多次要讓被詢者回答,卻又屢次插話,讓被詢者無法好好回答,又說他們都不做事,我覺得這種對答方式真的應該改善,而且詢問內容不是很明確,雖然說這樣評論不是很好,但這種問題我覺得不是立委或許也能問的出來,有點違背立委這個職位該有的專業度。
質詢起來不僅條理分明且切中核心
10-1會期期間全案定讞,成案,扣5分。
傅崐萁涉嫌自1997年7月間起,至1998年12月間止,委由林家榛向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借得四億餘元,炒作凱聚公司、昱成公司及長億公司股票,被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洗錢等罪起訴,洗錢部分因證據不明確而獲判無罪。2013年8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二審判處傅崐萁有期徒刑3年,理由是傅崐萁對於證券金融市場之交易秩序構成危害,亦損及一般投資大眾之權益。2015年8月31日,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決,發回台灣高等法院。2019年2月20日,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的操縱股價等罪,判處傅崐萁2年10月有期徒刑。2020年5月14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2002年傅崐萁才就任立委,犯案期間非立委身分。
不予成案。
立委陳柏惟在臉書上PO出自己住院的照片,表示自己是「打手槍打到住院」,沒想到引發網友砲轟,認為愚人節開這種玩笑不適當,該篇貼文也馬上刪除,不過事後陳柏惟還原真相,PO出自己戴口罩拿著手槍瞄準打靶的照片,指出自己打完靶突然沒呼吸、掛急診,強調「整篇文章都很正經,就跟我本人一樣,沒人開玩笑」!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明訂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以無記名投票表決,故此行為有達到監票、亮票之行為,予以嚴厲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予以扣3分。
立法院依憲法第一百零四條或憲法增修條文第五條第一項、第六條第二項、第七條第二項行使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全院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之同意為通過。投票時,圈票處已經被國民黨們破壞,所以民進黨委員紛紛改進到小房間裡投票,但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柯建銘守在門口在眾多記者面前公然驗票,檢查黨籍立委的投票有無跑票。
不予成案。
國民黨立委陳超明日前質詢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時,提出社區發展協會做口罩,解決口罩之亂「救陳時中」,卻引發網友批評,陳超明也不甘示弱回嗆「腦殘」。對此,陳超明昨(24日)在立院質詢時再嗆網友,「獅子永遠不會回頭聽狗吠」,還說「那個什麼館長幹來幹去,我比他會幹」,強調自己是提出緊急應變措施、做實事。
吳怡玎潑水扣0.3。葉毓蘭潑水扣0.3。賴惠員潑水扣0.3。陳雪生潑水扣0.3。吳秉叡架脖子扣1分。廖國棟蓄意破壞公物扣2分。釘鋼釘行為:針對釘鋼釘行為給予嚴厲的譴責,建議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小組扣國民黨黨團3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為抗議總統蔡英文提名前總統府秘書長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突襲占據立法院議場,民進黨立委突圍進入議場,雙方爆發推擠衝突,國民黨立委用潑水、潑麵粉企圖阻撓,民進黨立委以人數優勢強力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