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紀律委員會
臺南市第1選舉區
台灣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推薦,雙方答辯互動良好,並能具提出體改善建議。
不推薦
對陳總統跟馬總統的事情過度刻意
不會,因為問政內容不夠深入,不會特別推薦
是,這個議題與我們切身相關,而且司法制度的改革對歷史進展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大家能積極參與討論,那麼最後出來的結果一定能更加全面且完善,獲得更多支持度。
否,賴委員表現中下,但非重大錯誤。
不成案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不扣分。國會議員應謹言慎行,對於多元族群予以尊重,故予以譴責。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