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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臺中市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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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因為我認為還是需要冷靜客觀的質詢
尚可,可以看到委員極力爭取花蓮資源的企圖,但無具體欲解決問題與可行的願景目標較為可惜。
還好,我覺得感覺比較像該議員在講他看到的問題,沒有質詢那種互相答辯的感覺
推薦,我認為王委員的問政態度很正確,值得作為參考。
不推,另外我聽完後還是有點霧煞煞的,不懂有什麼意義。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