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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賴委員表現中下,但非重大錯誤。
是,可以看見立委仍有在某些方面為人民質疑政府
是,個人認為他給了較多後續發展的空間
是,可以看到認真有在做事的立委
良好的監督。
不成案。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