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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因為除了立場太過主觀外,解決的辦法過於理想,沒有根據現實需一步一步提出改善流程,導致只是口頭上的改進效率、執行力。
不推薦,因為幾乎都是立委的意見為主,政府機關的意見較不明確、政府是否會做有效的後續處理其實也無法知道
不推薦
有點沒有針對到律師修正案的內容的重點進行質詢
不推薦
沒什麼重點
否,若是只是提出對現象的不滿,一班的民眾都可以做到,所以我認為立委要更有專業能力,可以提出具體的問題癥結點與實際的建議。
不成案。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