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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賴委員表現中下,但非重大錯誤。
尚可,對於問題皆明確點出,但對於具體細節及處理應對措施顯有不足之處。
是。立委身負質詢的責任,應針對官員有問題或有疑義的地方要求提出明確說明。陳委員以強勢的態度要求對方給予明確答覆,我認為值得學習。
可。 主題明確,條理清晰。官員具足夠時間可回答現行執行狀況。
否,在質詢時我認為不應該用太過於強烈的語氣也應該好好聽別人的話,不要一意孤行的堅持己見,聽聽別人的說法,再加以反駁,而不是在別人說話時一直打斷,這是讓我最不推薦的地方。
不成案
不成案
成案,不扣分。國會議員應謹言慎行,對於多元族群予以尊重,故予以譴責。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5分。於事件發生後,曾獲七屆第四會期優秀立委,公督盟考量當時因其官司在身故保留獎項未頒發,今因貪污罪判刑定讞,取消該次優秀立委獎項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