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桃園市第6選舉區
民國黨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還可以 主題明確
尚可
邏輯脈絡清晰 . 理論根據實際 . 引用他國案例作參考 . 指出法律漏洞
推薦,因為此立法委員有做好本身責任,準備好資料,詢問官員處理事情的進度,也希望他們之後可以繼續追查。
是,因為她提出的每一項反駁都是有證據的。
推薦,功課準備充足且有提出解決辦法
不成案。
不成案。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