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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市第4選舉區
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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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該委員質詢時似乎無法抓關鍵重點來論述或提問。
不會,感覺雙方不在同一個頻率上,說法落差想法落差,沒有意義也沒有結果的質詢。
是,可以看出較有力道的質詢
推薦,有清晰有條理的問答
是,可以理解在開庭時,律師、檢察官、法官之間的關係,還有證據應該呈現的方式。
不成案。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3分。本案係屬選舉所衍生之訴訟案件,司法機關已於判決書明載段宜康、魏明谷須連帶賠林滄敏共100萬元,故依評鑑作業辦法及比例原則予以扣分。
不成案
不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