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推薦,針對主題提出改善方法,並要求主委提出後續的改善。
不推薦,因為感覺質詢並未實際觸及核心。
否,此次質詢偏重意見闡述,給予主委較少的回答空間(除了大鵬灣)。
推薦,讓民眾看看:立委該行使質詢的職權時,都是如何只在批評執政黨,而沒有真正在質詢。
提出非常多良好的建議,也期待對方能夠加以改。進從問答中能感受出是有做準備,從人民的角度出發關心所討論之主題,並且不給與對方有討教還價的空間,要求對方訂立明確的時間給予答覆,若能改善口條和再給對方多點回答的空間空間,我覺得會更好,給予85分
不成案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扣5分。於事件發生後,曾獲七屆第四會期優秀立委,公督盟考量當時因其官司在身故保留獎項未頒發,今因貪污罪判刑定讞,取消該次優秀立委獎項紀錄。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
成案。鄭天財委員移動代理主委楊翠座椅之行為,扣1.5分;賴士葆委員、鄭天財委員、林德福委員、林為洲委員拉倒議室桌,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