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在整個草案內 概括了大部分會影響到空氣汙染的作為
講得很仔細,有資料但沒有確實去查證,有請NCC提出具體作法
但講話太衝動,有時候都沒有給官員說話空間。
比較可惜的是會打斷別人談話
委員會讓次長有足夠的時間回答問題,而不會一直打斷,但對於議題雖然提出問題所在,卻沒有提出建議,明確表達他想讓現在制度改正的地方
講話非常犀利有條理,很厲害,但是有點太兇,對部長說話感覺很不客氣
不成案。
不成案。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