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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官員有給他足夠時間答覆問題,不像其他委員直接搶話。
委員都提出了最專業的看法。像是台灣的藝文團隊出去國外進行表演及比賽少之又少,文化部也沒有在有實力的團隊上進行包裝及行銷,因此委員也向次長提出建議,讓次長可以在台灣的演藝廳及團隊上有更好的支持方式。
最後有整理出摁題所在,並要求被質詢機關給予期限解決問題
資料準備完整,提出的問題很好,可是沒有給官員解釋說明的時間
希望可以多給官員多一點的時間表達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提交正副院長及黨團幹部評鑑小組處理。議事攻防固然為國會之議事手段,仍不應違反文明國會之普世價值,有違文明國會正當處理爭議的合理程序,予以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