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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屏東縣第1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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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注民生問題
對法條定義不清的地方都有提出
此委員發言理性,雖未提出具建設性建議,但有提出各部會努力方向。
我覺得陳宜民委員在陳述事情的時候,口吃清晰相當有條理,讓我容易理解。
該位委員表達清晰而且也很結合民情的提出質詢。但是否與官員質詢時可以更加傾聽官員所給出的回答呢?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不成案。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