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交通委員會
屏東縣第1選舉區
中國國民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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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資訊
資料準備充足 提出許多人民的疑問
委員有對問題提出適當的質詢,還蠻好的
我覺得他提出要監督宗教財團法人是很有道理的,的確像他說的人民因為信仰可能不會去質疑或是不敢去質疑,正因為如此才需要政府的監督!
收集很多的資料,並且要求行政人員給個期限作為
非常理性的溝通質詢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