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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質詢沒扣到問題核心,後段有抓回來,但我看不出前段的詢問和後段的關係。
提出的問題滿關鍵的,講話有條理
我覺得陳其邁委員的口條流利,質詢時不會像某些立委大呼小叫,或是讓官員沒有適當的答詢空間。而比較差的部分我認為質詢資料上的準備可以更充分。
在陳述問題時,表達清楚,會針對想知道的答案做更進一步的發問,質詢的過程中沒有任何不好的情緒產生,口齒清晰。
質詢過程中有提到說當天的主題為基金的部分,但在質詢的過程中這個部分佔的比例卻不是絕大部分,有點沒有符合當天的主題。
最好:講訴事務時有條理的提出質詢
最差:因為要趕時間,所以不讓官員有回答空間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