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這位委員在提出質詢之前,有了解先關法條以及程序,能夠提出官員的錯誤點,講話有條理。
差的地方在於沒有提出見解以及解決方法,只是鼓勵是沒有用的。
優:非常有風度有禮貌的質詢,且有作足資料 缺:無
表現最好的地方 8:23 有提出自己的看法
質詢過程 語氣 溫柔得意 理性溝通對話
表現好:有細心注意到細節部分
表現差:未給予應答空間 建議抽象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