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還好
沒有什麼太大的想法
注重台灣觀光品質
好 關心是否台灣企業會外移,大陸的市場是否會造成磁吸效應
最好的地方在於,委員有蒐集完善的條文規定,對於人民的人權訴願方面有疑問,詢問後部長回應有解釋函令,但確實委員說的沒錯,人民會先看的是法不是令,代表委員有幫人民著想,而且郭委員也有舉例美國,有實務上的例證,最差的地方我覺得委員偏離了主題,此諮詢可以說圍繞在稅捐稽徵法的解釋法條上,有時委員也不聽部長的,還直接說我知道這個我想問什麼的,我覺得對於詢問上手法可以在委婉些更有禮貌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Sufin.Siluko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