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桃園縣第4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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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偏鄉爭取權益
委員的口條相當好,提問時皆有問到問題的關鍵點,並提出具體的建議,且委員也有關注到不同層面的外交相關事務。
好的地方,他給予對方發言的權利、要求承諾改善、替漁民發聲。差的地方,講到南向政策時沒說出實際拉後腿的例子(我各種好奇),結尾的鼓勵是好的,但督促、要求又稍嫌薄弱
有充分準備資料,並關心年輕族群。
跟其他委員比較起來,葉宜津委員有比較明確的指出問題點和解決辦法。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