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我認為羅主委在一開始有明確的點出問題,同時質詢顧主委意見,但質詢過程漸漸偏離原先主軸,羅主委開始闡述另外不相干的話題,喪失了面對面質詢顧主委的機會,換句話說羅主委前面的質詢是合適的,但到後頭可能因為質詢完畢而導入別的主題,很明顯的主委準備的不夠充足,並未找出完善的問題也沒有給予有效建議。
我覺得她有提出一些專業的見解以及有站在一些可能比較偏弱勢的民眾的方面來想(例如就是她有提到說對於罰款的部分應該要像納稅那樣,依照每個人貧富來決定罰款多少,對於有錢的人來說可能十萬元不算什麼,但對於經濟情況沒那麼好的人,十萬元真的是一筆很大的數目)
講話有矛盾
在質詢一開始邱議員針對議題(中興電訊供貨),提出問題的癥結點,以及台灣若持續供貨會造成什麼樣的結果,內容除了經濟以外也涉及政治。但也僅僅是提及,在影片中我只看見了邱議員將問題拋出,卻沒有要求對方給實質的回應,或是要求對方要給承諾出來。這是我覺得略為可惜的部分,以及在結尾部分可能因為質詢時間快到了,收尾略為草率,稍嫌可惜。
有舉出預算通常要買最便宜的 但是最便宜的不一定適合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