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資訊
不好的地方
最好,不會被官員轉移焦點。最差,鋪成太久
這次的諮詢主要講基層公務人員的災害預防,我覺得委員在諮詢的過程中念了很多法條,然後也詢問署長知不知道法條內容,我想應該很少有人會去細讀法條,而這次的事件是國道警察被疲勞駕駛大客車追撞殉職的事件,而署長所說的三項預防措施有兩項是補助的慰問金,委員說到人都死了給再多錢有什麼用,她想要的是一個預防的措施辦法,那現在的法律也有公務員職災的相關法律但是法律層級較低,比較沒有被重視,委員都有把具體的相關法律說明清楚,不過我覺得缺少一個具體的解決辦法或建議,因為法定制定不管多完善還是會有不足的地方,整個諮詢過程讓我覺得像是單方面的提問然後署長給的回應相對比較少。
內容一開始就點出主題,也可以分析脈絡
還蠻好的,為了偏鄉有在思考要怎麼建設,減少城鄉差距
不成案。公督盟評鑑對象以立委及立委助理為範圍,若該員僅為黨工,則不在評鑑範圍內。另外,委員有無關說之相關資訊事證不足。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