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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別人還不給人講完,說人家講太久,會不會很矛盾?
表現好的地方:委員有留時間給質詢官員查自己問的問題。
較差的地方:官員質詢時有點不耐煩。
在官員回答問題時,重複敘說問題,讓官員不太能充分回答
問題有內容,具體說出想法
我覺得黃國書委員能針對議題提出我們關心的疑問,並且要求部長積極去改善
待司法確認後再行處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