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程序委員會
桃園縣第4選舉區
無黨團結聯盟
排序篩選
重點資訊
緊扣主題做質詢
講話非常有條理,口條清晰
雖然提到考律師感覺會變成人才製造工廠,但其實也沒提出比較具體的建議
注重台灣觀光品質
資料準備得相當齊全,也提出很多具體可以讓人信服的建議跟說法,不會有很多不需要的言詞或是讓人不舒服的用語。
在解釋的部分有些過多講解,適當的解釋會比較好,不會讓人覺得太多感到有些不必要。在後半部的委員在回應時,突然的插話會讓人覺得有些不禮貌。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