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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委員整體上來說我覺得她報告的很完善,有抓住主題並且從根問題,像其中有提到中國的問題,我覺得對於現階段的台灣,的確中國的影響對我們來說很緊迫,所以我們更應該處理好這個問題,別產生出貿易報復,最差的地方我覺得就是讓官員要有時間回答,我看下來的心得,認為這好像是一個通病,委員蠻多時候都會想到什麼就說什麼,這不太好,應該先聽完對方的回答
同樣的話重複多次,整體沒什麼重點,也沒有特別點出問題的核心。
該委員很盡責在關於原住民的利益上,也做足了功課,我覺得表現得最好的地方是他讓官員們有應答的時間,而不是像其他委員一樣一直搶話
我覺得問政方式很嚴厲很不錯,但如果能給官員多一點空間回答會更理想。
關於劉櫂豪議員
表現好的部分:
第一、 在質詢最開始,先陳述事情的原委,並提出想要更了解的部分,他提及”訂定數位通訊傳播法,最主要是為了因應數位匯流的趨勢,簡單講,是針對我們現在想到的電視、通訊及網路等等訂定基本法,將他們集合在一起”,這是可以讓所有底下的議員,以及被質詢者,快速進入狀況的方式。
有待改進的部分:
第一、 沒有製作ppt,沒有清楚條列式出質詢的大方向,結尾時並沒有統整所有,並陳述一次,會聽完以後,還抓不太到重點。
第二、 (時間:11:51:00)在被質詢者在陳述時,打岔並補充自己的問題,我覺得會影響被質詢者的敘述,若是可以在陳述問題時,多做準備,就可以減少問問題時的錯誤或是少講了東西。
第三、 我認為被質詢者,詹主任委員提出的都是專業的法條,以及政府現今的作法,但是似乎劉櫂豪議員,對於比較專業的部分沒有辦法做討論,可能事先的準備不夠充足,所以只能一直提出問題點,變成一方面一直丟問題,另一方面只是答題,而兩人較少能夠持續討論同一件事情。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成案,扣分依監察院裁罰金額,以罰鍰50萬為一級距扣0.2分。故陳歐珀罰鍰20萬元,扣0.2分。羅致政罰鍰6萬7千元、沒入1930元,扣0.2分。孔文吉罰鍰6萬7千元、沒入3萬元,扣0.2分。廖國棟罰鍰20萬元、沒入60萬元,扣0.2分。葉宜津罰鍰20萬元、沒入35萬元,扣0.2分。姚文智罰鍰6萬7千元、沒入24萬元,扣0.2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