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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此委員對於需要補貼的弱勢,或對於雖然不是弱勢,但在標準以上不超過許多的人來說,都有幫助他們發出聲音。並且有具體地指出政府的處理方式,但以政府的處理方式來說,可能較為敷衍以及不太關注,我認為此委員有做到本分,並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
但較差的點我認為,委員並未實際去調查確切的數據,大致上是以聽說,不管是聽媒體或是他人口中,我認為這點是可以有待加強的。
我覺得好的地方是因為他總能提出很多的數據來顯示對方什麼地方需要改進,可是在諮詢的時候卻有點咄咄逼人的感覺,也沒有給對方太多的回應空間。
優: 質詢問題是有準備的 缺:質詢無具體建議,只詢問質詢者知不知道了不了解
優: 有給予政府肯定也有提出改善 缺點:鼓勵的話好像太多了
滿充分的準備也有讓官員好好回答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張宏陸、陳宜民、曾銘宗、陳怡潔、林麗蟬、孔文吉、王育敏、鄭天財、徐志榮、許毓仁等十名立委於公司法表決時代按表決器。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譴責政黨議事攻防當中,造成議事人員受傷,建請黨團小組討論。
就本案曾碧珠當時係黃偉哲辦公室主任身分,利用職權施加壓力護航廠商,雖非立委本人為之也應負起辦公室主任之連帶責任。依評鑑作業辦法與相關案例,予以扣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