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評鑑總覽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桃園縣第3選舉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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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詢都能一針見血,但是有時候不太給對方回答的時間
開始講話時候贅詞冗長
我覺得此委員表現最好的地方在於資料的準備非常充足,從質詢的過程中可以看到許多有根據的數字,有這些實際數據對監督政府行政狀況是有很大的幫助的。而最差的部分我認為是該位立法委員並沒有給主任委員一個回答的空間,時常在主委回答上一個問題的途中就強制差話。
資訊沒有蒐集很齊全
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並提供意見給被質詢人
立法院院長手推議員,行為不妥有失議長中立之角色,建請黨團小組討論是否扣分或譴責。林為洲破壞麥克風公物,扣0.5分,另外,依照過去公督盟原則,強烈要求破壞公物者應負擔維修費用。莊瑞雄言詞不雅,扣0.5分。鍾佳濱、許毓仁推擠造成肢體衝突,各扣0.5分。
不成案。
依據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不遵守主席依規定所作之裁示、第五款破壞公物或暴力之肢體動作、第六款佔據主席台或阻撓議事之進行。林德福、林為洲、黃昭順各扣1分。
此行為恐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4條:立法委員應努力貫徹值得國民信賴之政治倫理。如有違反公共利益及公平正義原則,應以誠摯態度面對民眾,勇於擔負政治責任;第7-1-9條:對依法行使職權議事人員做不當之要求或干擾;第7-1-10條:其他違反委員應共同遵守之規章,違反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紀律委員會議處。立委代按表決器行為已踰越議事倫理,故上述委員各予以扣0.5分。
不成案。